卡托普利片
來源:江蘇蘇南藥業(yè)實業(yè)有限公司 日期:2018-12-05 16:54:18
-
- 批準文號:國藥準字H32023463
- 英文名稱:Captopril Tablets
- 產(chǎn)品類別:化學藥品
- 所在地區(qū):江蘇
- 劑型:片劑
- 規(guī)格:12.5mg
- 生產(chǎn)地址:江蘇省句容市開發(fā)區(qū)中興路88號
- 批準日期:2015-09-16
- 藥品本位碼:86901491000077
- 相關(guān)疾病
高血壓,心力衰竭,高血壓
- 適應癥
本品主要功效:
1.高血壓。
2.心力衰竭。 - 不良反應
1.較常見的有:
(1)皮疹,可能伴有瘙癢和發(fā)熱,常發(fā)生于治療4周內(nèi),呈斑丘疹或蕁麻疹,減量﹑停藥或給抗組胺藥后消失,7%~10%伴嗜酸性細胞增多或抗核抗體陽性。
(2)心悸,心動過速,胸痛。
(3)咳嗽。
(4)味覺遲鈍。
2.較少見的有:
(1)蛋白尿,常發(fā)生于治療開始8個月內(nèi),其中1/4出現(xiàn)腎病綜合癥,但蛋白尿在6個月內(nèi)漸減少,療程不受影響。
(2)眩暈﹑頭痛﹑昏厥。由低血壓引起,尤其在缺鈉或血容量不足時。
(3)血管性水腫,見于面部及手腳。
(4)心率快而不齊。
(5)面部潮紅或蒼白。
3.少見的有:白細胞與粒細胞減少,有發(fā)熱﹑寒戰(zhàn),白細胞減少與劑量相關(guān),治療開始后3~12周出現(xiàn),以10~30天最顯著,停藥后持續(xù)2周。 - 禁忌
對本品或其他血管緊張素轉(zhuǎn)換酶抑制劑過敏者禁用。
- 注意事項
1.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減少20%~40%,故宜在餐前1小時服藥。
2.本品可使血尿素氮﹑肌酐濃度增高,常為暫時性,在有腎病或長期嚴重高血壓而血壓迅速下降后易出現(xiàn),偶有血清肝臟酶增高;可能增高血鉀,與保鉀利尿劑合用時尤應注意檢查血鉀。
3.下列情況慎用本品:
(1)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嚴重系統(tǒng)性紅斑狼瘡,此時白細胞或粒細胞減少的機會增多。
(2)骨髓抑制。
(3)腦動脈或冠狀動脈供血不足,可因血壓降低而缺血加劇。
(4)血鉀過高。
(5)腎功能障礙而致血鉀增高,白細胞及粒細胞減少,并使本品潴留。
(6)主動脈瓣狹窄,此時可能使冠狀動脈灌注減少。
(7)嚴格飲食限制鈉鹽或進行透析者,此時首劑本品可能發(fā)生突然而嚴重的低血壓。
4.用本品期間隨訪檢查
(1)白細胞計數(shù)及分類計數(shù),最初2個月每2周一次,此后定期檢查,有感染跡象時隨即檢查。
(2)尿蛋白檢查每月一次。
5.腎功能差者應采用小劑量或減少給藥次數(shù),緩慢遞增;若須同時用利尿藥,建議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類,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時,將本品減量或同時停用利尿劑。
6.用本品時蛋白尿若漸增多,暫停本品或減少用量。
7.用本品時若白細胞計數(shù)過低,暫停用本品,可以恢復。
8.用本品時出現(xiàn)血管神經(jīng)水腫,應停用本品,迅速皮射1∶1000腎上腺素0.3~0.5ml。
9.本品可引起尿檢查假陽性。 - 包裝
塑料瓶裝100片/瓶
- 類型
處方藥
- 醫(yī)保
醫(yī)保甲類
- 外用藥
否
- 有效期
36個月
- 國家/地區(qū)
國產(chǎn)
-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
1.本品能通過胎盤,可危害胎兒,檢出懷孕應立即停用本品。
2.本品可排入乳汁,其濃度約為母體血藥濃度的1%,故授乳婦女應用必須權(quán)衡利弊。 - 兒童用藥
曾有報告本品用于嬰兒可引起血壓過度與持久降低伴少尿與抽搐,故應用本品僅限于其他降壓治療無效者。
- 老人用藥
老年人對降壓作用敏感,應用本品須酌減劑量。
- 藥物相互作用
1.與利尿藥同用使降壓作用增高,但應避免引起嚴重低血壓,故原用利尿藥者宜停藥或減量.本品開始用小劑量,逐漸調(diào)整劑量.
2.與其他擴血管藥同用可能致低血壓,如擬合用,應從小劑量開始.
3.與潴鉀藥物如螺內(nèi)酯﹑氨苯蝶啶﹑阿米洛利同用可能引起血鉀過高.
4.與內(nèi)源性前列腺素合成抑制劑如吲哚美辛同用,將使本品降壓作用減弱.
5.與其他降壓藥合用,降壓作用加強;與影響交感神經(jīng)活性的藥物(神經(jīng)節(jié)阻滯劑或腎上腺能神經(jīng)阻滯劑)以及β阻滯劑合用都會引起降壓作用加強,應予警惕.
6.與鋰劑聯(lián)合,可能使血清鋰水平升高而出現(xiàn)毒性. - 藥物過量
逾量可致低血壓,應立即停藥,并擴容以糾正,在成人還可用血液透析清除。
- 藥物毒理
1.本品為競爭性血管緊張素轉(zhuǎn)換酶抑制劑,使血管緊張素I不能轉(zhuǎn)換為血管緊張素II,從而降低外周血管阻力,并通過抑制醛固酮分泌,減少水鈉潴留。
2.本品還可通過干擾緩激肽的降解擴張外周血管。
3.對心力衰竭患者,本品也可降低肺毛細血管楔壓及肺血管阻力,增加心輸出量及運動耐受時間。 - 藥代動力學
1.本品口服后吸收迅速,吸收率在75%以上。口服后15分鐘起效,1-1.5小時達血藥峰濃度。持續(xù)6-12小時。血循環(huán)中本品的25%-30%與蛋白結(jié)合。半衰期短于3小時,腎功能損害時會產(chǎn)生藥物潴留。降壓作用為進行性,約數(shù)周達最大治療作用。在肝內(nèi)代謝為二硫化物等。本品經(jīng)腎臟排泄,約40%-50%以原形排出,其余為代謝物,可在血液透析時被清除。
2.本品不能通過血腦屏障。本品可通過乳汁分泌,可以通過胎盤。 - 貯藏
遮光,密封保存。
- 執(zhí)行標準
《中國藥典》2010年版二部
- 用法用量
視病情或個體差異而定。本品宜在醫(yī)師指導或監(jiān)護下服用,給藥劑量須遵循個體化原則,按而予以調(diào)整。
1.成人常用量
(1)高血壓,口服一次12.5mg,每日2~3次,按需要1~2周內(nèi)增至50mg,每日2~3次,不滿意時可加用其他降壓藥。
(2)心力衰竭,開始一次口服12.5mg每日2~。次,必要時逐漸增至50mg,每日2~2次,若需進一步加量,宜觀察2周后再考慮;對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劑,處于低鈉/低血容量,而血壓正常或偏低的患者,初始劑量宜用6.25mg每日3次,以后通過測試逐步增加至常用量.
2.小兒常用量降壓與治療心力衰竭,均開始按體重0.3mg/kg,每日2次,必要時,每隔8~24小時增加0.3mg/kg,求得最低有效量。